香港高等法院一纸冻结令,让娃哈哈百亿遗产争夺战彻底摊牌! 8月1日,法院裁定宗馥莉名下18亿美元资产(约合人民币141亿元)被冻结,直至杭州诉讼终审。
这场豪门对决的核心证据,竟是宗庆后临终前的一封手写密令,他瞒着独生女为三名私生子女设立21亿信托基金,而宗馥莉首战败诉的导火索,正是从账户转走的110万美元。
根据香港高等法院8月1日发布的判决书,宗馥莉及其控股的建浩创投公司(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)被禁止提取、抵押或转移香港汇丰账户内的任何资产。
该账户截至2024年5月31日余额为17.99亿美元,主要为债券等固收产品。 法院同时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披露账户流水,尤其是2024年2月以来转出的110万美元具体去向及用途。
原告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(三名非婚生子女)提交的关键证据,是宗庆后2024年1月亲笔写给高管郭虹的手写指示:
每人7亿美金:要求郭虹赴香港汇丰办理信托,“先办继昌/婕莉的,若美元募足了,再办继盛的”;
只动利息不动本金:明确信托“长期不动本金,仅收取利息使用”,受益人仅限子女及孙辈,排除配偶(注明“婚前财产”);
紧急兑换美元补足:当时汇丰账户美元不足,指示“将人民币兑换美元补仓”。宗庆后在签署手写指示后,于2024年2月2日(去世前23天)紧急签署两份矛盾文件:
委托书:委托宗馥莉为三名子女设立三个离岸信托(总规模21亿美元),约定信托资产“仅分配利息,本金永久冻结”。 作为交换,建浩公司在其他银行的资产归宗馥莉所有;
遗嘱:声明“境外资产由独女宗馥莉继承”,但未涵盖建浩公司资产。 此遗嘱无亲属见证、未公证,法律效力存疑。
宗庆后去世次日,宗馥莉与三名子女签署协议,承诺以汇丰账户设立信托,换取对方不质疑遗嘱。 但后续操作引发争议:
拒签原信托契约:宗馥莉拒绝签署原告指定的Trident Trust公司草案,改聘TMF集团,新增条款将自己子女纳入受益人范围;
提取110万美元:声称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,但原告指控其为“恶意转移资产”;
咬定“本金不属于信托”:宗馥莉坚称信托仅包含利息,账户本金归建浩公司所有,并辩驳“21亿美元是理想数字,从未足额”。
原告核心诉求:要求杭州法院确认汇丰账户18亿美元本金及利息均为信托财产,宗馥莉需支付21亿美元差额利息并赔偿110万美元损失;
宗馥莉的筹码:主张信托因资金未达21亿从未成立,且《委托书》中“仅利息属信托”的条款可推翻本金主张。
香港英美法系:认可“事实信托”效力,只要意图、标的、受益人明确(三要素原则),即使未签合同也可冻结资产;
这场争夺战已撕裂家族与企业:娃哈哈电商销量暴跌30%-50%,经销商暂停进货,新茶饮品牌“娃小宗”合作商集体观望。
而宗庆后36年隐瞒的非婚生子女关系,因一纸诉状彻底暴露,血缘、法律与商业的三角博弈,远比电视剧荒诞残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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